关于规范合作活动系统化管理的通知
各合作伙伴单位:
为全面落实《全国青少年美育教育成果展演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活动组织流程、保障活动质量与参与者权益,现就系统化管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系统化管理规定:
即日起,所有与我办公室合作的青少年美育教育成果展演相关活动,须严格通过全国青少年美育教育成果展演管理办公室官方系统平台进行申报、审核、备案及全流程管理。
二、违规活动处理措施
1. 凡未通过本办公室系统化管理的活动,其发布单位须在收到本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自行下架所有宣发链接(含线上平台、社交媒体、线下物料等);
2. 逾期未整改的,我办公室将依法依规采取强制下架措施,并视情节严重程度保留追究相关方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赔偿的权利;
3. 未经系统备案的活动,其产生的任何争议、安全责任、法律责任均由发布人自行承担,办公室保留进一步采取措施的权利。
三、监督电话
010-53351355
特此通知。
全国青少年美育教育成果展演管理办公室
2025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