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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美育办相关事项调整的官方通知
来源: | 作者:全国青少年美育教育成果展演管理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26-01-24 | 825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尊敬的各界合作单位、参与单位及个人:

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统一部署,结合国家事业单位改革与规范化管理的宏观政策要求,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编制已实施系统性调整。近日,国家事业单位管理局根据中央编办相关政策精神,已对中国关工委下属共四个事业单位同步完成撤销登记。此次调整系国家层面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优化公共职能配置的综合决策,属于机构编制管理体系内的整体性、规范性工作安排。

在此政策背景下,全国青少年美育教育成果展演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美育办”)现就相关事项正式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美育办将全面停止一切以“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教育中心”名义或以其关联名义开展的市场合作、项目运作及宣传推广行为。敬请各合作方理解并配合此次国家政策性调整,共同维护行业秩序与市场规范。

二、美育办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与上述已撤销单位存在任何组织或业务关联。双方在历史合作存续期内产生的证书及相关成果信息,将继续由美育办通过官方网站(https://www.cn-aesthetic.org.cn)完整保存并提供永久免费查询服务,以切实保障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与历史记录的连续可查。

三、美育办作为长期致力于青少年美育实践的专业组织,其依法依规自主开展的各项品牌活动与业务体系(包括展演、交流、测评等相关活动)将继续保持正常开展与运作,不受本次机构调整影响。我们将继续坚持专业、规范、公益的发展方向,持续为全国青少年美育事业提供优质平台与服务。

四、未来,美育办将在国家相关政策指导下,进一步拓展与各级专业机构、文化单位及教育组织的协作关系,共同构建健康、可持续的青少年美育服务体系,持续推动社会美育事业的规范发展。

感谢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美育办工作的支持与信任。我们将继续秉持公开、负责、稳健的原则,确保各项工作在政策框架内有序衔接、平稳推进,继续为广大青少年提供高质量的美育服务平台。

 

特此通知。

 

全国青少年美育教育成果展演管理办公室

2026年1月23日